依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0年12月2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02130118號函,有關「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1小時得0.5分(積分上限15分,計30小時);僅適用參加112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
資料來源:112學年度全國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