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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委員會112年5月8日草商適性字第1120200130號函、
   教育部112年5月9日臺教技(一)字第1120046389號函、112年5月18日臺教技(一)字第1120048863號函及技專校院
   招生策略委員會112年5月19日技專招策字第1120000176號函辦理,有關旨揭成績處理方式案,技專校院招生委員
   會聯合會據以辦理112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簡章增訂說明(詳如附件)。
 二、凡參加112年6月3日、4日,112年國中教育會考大陸考場採用第二份試題之免試生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
   、重症者致未能參加國中教育會考之免試生,均須依公告之112學年度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依規定日程及項目完成應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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